
机动车可以在其他地方申请注销账户。车主需到当地车管所,携带本人身份证、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填写申请表,申请注销异地机动车。工作人员审核数据后出具《报废汽车证明》,车主拿着《报废汽车证明》到符合标准的机动车回收企业,发给机动车。车辆回收企业将按照标准对车辆进行拆解,并出具《汽车报废通知书》,车主携带拆解证书和车辆照片,返回当地车管所。车管所将办理车辆注销手续,收回车辆号牌、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并将信息发送至车管所车辆登记地点,车辆的车辆登记地点将被注销。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
对于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达到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的;
(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个人车辆:
1.车主身份证复印件;
2.车辆行驶证原件;
3.车辆登记证原件;
公司车辆: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须盖公章);
2.行驶证原件;
3.车辆登记证原件;
4.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5.委托书(工作人员给模板,须盖公章);
以上资料无法备齐时,可以根据具体缺漏情况,填写遗失证明作为补充材料。